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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2023年 第二期拟合作设立基金管理机构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23-11-20 21:00:00

经审议研究,拟同意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浙民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盈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金鼎兴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浚泉信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日初初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珠海普罗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民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中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宁波创世基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9家机构为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阶段参股合作机构,并设立子基金。现将9家管理机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1月20日起到2023年11月24日止。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0577-89605737,0577-88962039

通讯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温州市财政局主楼1237室,邮政编码:325000。

附件: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2023年第二期拟合作设立子基金投资方案公示表

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管委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

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2023年第二期拟合作设立子基金投资方案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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